近些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用人问题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就是缺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监督。离开了监督,私欲就会膨胀,权力就会泛滥,只有担起监督的责任,一丝不苟,严格办事,违法违纪的行为才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完善选人用人举报受理机制。建议建立更为完善的“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畅通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选人用人问题监督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渠道。加强12380举报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完善12380信访举报受理核查回访机制,确保举报电话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内专人接听,8小时外自动留言接听,认真核查反映选人用人有关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实名举报人,确保让干部群众满意。
完善干部监督联席沟通机制。建议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带病提拔”情况,发挥好组织部干部监督功能,对发现和反映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规定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和处理,按照快速、主动、深入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完善干部选任责任追究机制。建议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加大追究力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档案,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责任划分提供依据。对领导干部“带病提拔”进行倒查,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株洲县委组织部 作者: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