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补充公告
经研究,决定对《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延长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所有岗位的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9月20日 (节假日除外)。
二、 调整岗位遴选资格条件。
1.岗位4的报考条件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或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经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有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2.取消岗位5的遴选。
详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联系电话:0731—28680348(咨询);13874183456(纪检监督)
特此公告。
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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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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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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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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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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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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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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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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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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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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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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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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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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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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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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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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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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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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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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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届以前的选调生(含2015届);
2.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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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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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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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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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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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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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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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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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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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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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且从事机关财务工作1年以上;
2.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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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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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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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
|
综合文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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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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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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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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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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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且从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1年以上;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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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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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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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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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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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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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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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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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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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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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或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经验;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有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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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30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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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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