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株人才办〔2017〕11号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有关精神,现将2017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领军人才分创新和创业两类,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急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优先支持轨道交通、汽车、航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本次共遴选支持30名领军人才。
1.申报创新类领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企业首席专家或其它同等级别职务,领衔企业核心攻关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的一线科研技术人才;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主要技术专家;承担省级以上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掌握独特工艺技能的高级技师人才。
(2)在我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文学艺术等领域享有较高声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要课题或重点学科,研究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领先水平,具有重大创新和重要影响,对社会民生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人才。
2.申报创业类领军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每年在株洲工作不少于6个月;
(2)担任创办企业的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在创办企业中持有20%以上股份;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并能在株洲产业化,市场前景良好,可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4)创办企业原则上为2012年1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运行(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成果等)1年以上;
(5)创办企业原则上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正常参保缴税,无违法违规查处记录;
(6)近三年未获得过市级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
二、申报评审
1.申报程序:
(1)申报人在株洲市科技局网站(www.zzkj.gov.cn)下载并填写《株洲市2017年领军人才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后,企业申报人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后,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送株洲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其他申报人经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直接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送株洲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2名。
2.评审程序:
(1)材料初审。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汇总。
(2)现场考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对申报人创新创业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分初评和终评,终评采取项目路演(答辩)的方式,对评审对象的学术科研水平、创新创业能力、作用发挥情况、市场前景潜力等进行集中评审。
(4)审定公示。市委人才办将建议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审定,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
三、扶持政策
1.资金支持。创新类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资金扶持,创业类领军人才根据评审情况给予50-1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按市、所在县市区各50%的比例承担,分两期拨付。
2.其他待遇。享受株洲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四、申报受理
1.受理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
2.受理地点:株洲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局旁炎帝创客中心二楼)
3、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人教科:李婉 28687620
市科技局生产力中心:马靖 2232371615096359120
传真:28687602邮箱:295777011@qq.com
炎陵县:谭翠萍18711398890;茶陵县:李斌13762268110
攸县:蔡博勇17373352686;醴陵市:张飞龙18374033800
株洲县:李建华13342534038;天元区:廖怿13574229646
荷塘区:黄生发13973318952;芦淞区:王颖18673332335
石峰区:侯璨13787800199;云龙示范区:陈慧芳13874117538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16日
附:
1.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表
2.附件材料清单
3.2017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推荐汇总表
来源: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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