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公告
株人才办〔2017〕12号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文件精神,现将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的相应条件,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从外地新引进到株洲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引进的国内人才,人事和社保关系须转入株洲。
2.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在株洲市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须依法在株洲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3.新引进的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年薪4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生产研发人才可申请E类人才安家补贴。
4.引进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起,以申请人在株洲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起申报。
二、补贴政策
1.补贴标准。按照A类人才200万元, B类人才100万元,C类人才50万元,D类人才20万元,E类人才10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补贴。
2.补贴发放。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三年内按月通过社保卡发放。用人单位属中央、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和所在单位各承担50%,其他单位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3.鼓励购房。享受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即可申请50万元购房贷款,且所购住房贷款不受面积限制。
三、办理流程
按照申报—初审—审核—公示等流程办理,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表。《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汇总表》(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rsj.zhuzhou.gov.cn下载)。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护照、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3.符合相应人才类别认定标准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入选人才计划文件、任职证明、专利证书、项目成果等。其中,按薪酬标准认定的人员须提交最近3个月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单及个税缴纳证明。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4.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个人参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社保卡信息。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3个月以上完税证明。
5.用人单位简介材料。包括单位主营业务或职能、申报上一年度经营业绩和缴税情况、税收缴纳属地等,简介不超过1000字。
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成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此次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时间为10月20日-11月10日。后续即时受理申报,定期组织认定。
2.市区范围内直接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政务中心
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电话:28680825,邮箱:zzrencai@163.com
3.各县市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市委人才办申报,由各县市初审汇总后统一报市人才服务窗口。
炎陵县电话:26230205,邮箱:562085923@qq.com
茶陵县电话:25238119,邮箱:406208095@qq.com
攸 县电话:24214663,邮箱:232919536@qq.com
醴陵市电话:23287260,邮箱:lilingrencai@163.com
株洲县电话:27618580,邮箱:20301377@qq.com
六、其他说明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贴经费,并向社会通报名单。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
附:
1.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
2.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汇总表
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来源: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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