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人才办〔2016〕13号
关于开展“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
专项绩效督查的函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的意见(试行)》 (株发〔2013〕5号)精神,现就开展“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专项绩效督查通知如下:
一、督查事项
1、按照“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政策规定,市、县市区、用人单位对计划人选扶持补贴资金到位情况。
2、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及成效、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3、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情况。
4、核心专家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二、人选对象
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扶持人选指2014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发文确定的以下三类人选:
1、株洲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2、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含柔性引进专家);
3、株洲市核心专家。
三、有关要求
1、此次督查作为后续扶持资金拨付等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和入选对象认真进行自我评估,形成简要书面材料,并认真填写附表,于7月22日前上报市委人才办。
2、请各单位提供人选对象的联系方式,便于及时联系服务。
3、市委组织部将于7月下旬起组织抽查核实,届时需查验计划支持人选领取或使用补贴资金的财务票据,具体时间另行联系确定。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方式:电话:28680216, 传真:28680200,邮箱: zzrencai@163.com。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办
2016年7月8日
来源:人才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