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人才办〔2016〕14号
关于2016年度核心专家培训补贴
申报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全体市核心专家:
根据《株洲市核心专家优待办法(试行)》(株办〔2013〕44号)和《关于做好核心专家优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株组〔2014〕7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度核心专家专业技术学习培训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入选我市第一批核心专家,参加由用人单位安排的专业技术培训进修或自费参加专业学习,取得良好成效的,均可申报培训补贴。具体培训进修时间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0日,国内不少于7天,国外不少于15天。参加境外培训,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免费培训进修和使用财政专项培训资金的培训进修活动不能申报。
二、 补贴标准
参加国内培训进修,可申报培训费用50%且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培训补贴;境外培训进修,可申报培训费用50%且不超过3万的培训补贴。培训费用包括培训学费及培训期间餐宿费,其中餐宿标准按财政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培训补贴由单位统一申报,按要求准备资料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审核批准后将培训补贴拨付给核心专家所在单位,用于核心专家参加上述培训活动费用,其中,核心专家个人承担的培训费用应补贴到个人。
四、申报资料
主要包括: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机构下发的培训通知或邀请函;培训日程安排;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培训成果及转化说明。以上资料申报时须整理成套,申请表请同时上报电子稿到zzrencai@163.com。申报材料表格请登录365bet不能提款(www.lanzi001.com)下载。
五、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截止2016年10月30日,此后参加的培训补贴申报归入下一年度。
2、在今年申报时间内完成培训的,可在培训结束后即时申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受理后按规定审核,届时统一拨付。
六、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 28680216 邮箱 zzrencai@163.com
附:株洲市核心专家培训补贴申报表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办
2016年7月8日
来源:人才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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